后勤保障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实施学校后勤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核后勤服务单位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单位签订年度经营和服务协议。
四、组织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资产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五、协调、处理后勤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校内各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及师生生活正常运行的后勤保障供应。
七、制订学校年度专项维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教学行政用房及其它各类校舍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对交付学校使用的建筑物及设施的验收、交接工作。
十、负责学校办公家具采购维护工作。
十一、承担爱国卫生、绿化、后勤服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十二、后勤保障处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及聘任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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