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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承担实践育人工作将计工作量 纳入年度考核
日期:2012-02-11    浏览:1288次     Aa:【大】【中】【小】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思政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教师承担实践育人工作要计算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该负责人提出,对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意见》要求完善教师实践育人的规定和政策,教师承担实践育人工作要计算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实践育人水平;二是要求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表彰力度,支持引导学生组织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三是要求高校大力加强校企合作、校所合作等,建立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数量足够、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平台,形成全面开花的态势。

  他强调,实践教学、军事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三项主要内容。除实践教学外,《意见》还要求,各高校一要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程,争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大力支持,突出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等;二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明确各类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等基本要求,倡导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发明活动,力争使社会实践活动做到重要节点有主题,重大活动有影响,常规活动有品牌。

编辑: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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