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民办高校676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4.83/%;在校生476.68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1.36%。
民办教育已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但一些制约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瓶颈”始终未能取得突破。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了《积极破解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难题——关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建议》。
在其看来,目前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从以规模扩张和空间拓展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进入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阶段。到了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挑战。进入本世纪以来,虽然国家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细则,《教育规划纲要》也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新的部署,但总体看来,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仍不容乐观,一些制约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瓶颈”始终未能取得突破。
包括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地位尚不明确,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的公共财政支持制度尚未建立;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待遇尚未落实。;民办高校发展所需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秦和在提案中建议:
第一,明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界定标准。特别呼吁是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统一管理。
第二,建立和落实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制度。建议按照“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保障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原则,设立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教师、学生、教学科研活动和学科建设方面。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投入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改善民办高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必须在政策上为民办高校“松绑”。尽快清理各种对民办高校的歧视政策,将其与公办高校一视同仁,使其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与公办高校竞争。
第四,建立民办高校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对民办教育,既要大力扶持,又要加强监管,引导和督促民办高校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坚持公益性办学取向,避免追求短期效应。同时加强综合治理,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编辑: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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