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是就业工作的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必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
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这是重中之重。要继续将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岗位,统筹实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精心组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和实名制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职业培训制度和能力建设。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技术型、应用型劳动者。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技能高超的高技能人才。
另外,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加强预警预测,防范和缓解失业风险。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及时监测企业岗位变化情况。鼓励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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