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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李颍政协提案引起郑州市教育部门高度重视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894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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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与我院副院长李颍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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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同志向李院长答复提案工作并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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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我院副院长李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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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颍同志代表民建郑州市委提案的答复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红头文件


  针对郑州管城政协委员,民建郑州市委企工委委员,我院副院长李颍同志代表郑州民建市委政协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引起郑州市、管城区两级政法部门高度重视。近日针对提案内容及建议,郑州市教育局党委班子也高度重视,7月7日下午受郑州市教育局党委委托,郑州市教育局委派时伟平同志与我院副院长李颍同志沟通提案办理工作。

  郑州市教育局在李颍委员代市民建郑州市委提案答复中指出:“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171号建议,郑州市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非常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张大龙为副组长的郑州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设办公室,由法规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副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本市教育机关和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规处指派专门负责具体工作。”

  郑州市教育局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 不断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进行评价考核。市教育局每年年初给各县市局直属各学校 制定下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要点,对法制宣传和依法治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年底还要通过查阅资料、询问师生、考试测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从组织机构建立运转、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及部署实施、教学计划安排、教材的选用、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教育教学的效果、后勤保障等方面对学校开展法制(法制教育学科渗透)课教学情况、专题法制教育活动和课外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对于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郑州市教育局在提案答复中指出,“郑州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措施过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制教育的实施计划、整合当地德育、教研、科研等部门的力量,进行法制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学校由校长(或分管校长)负责,把法制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二)、除学科课程所占课时外,每学年根据法制教育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学校课程实际,安排合理的课时用于法制专题教育活动,法制专题教育的时间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确保课时,保证质量。(三)、利用网络、影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司法、公安部门应选择适合青少年参观的相关普法教育机构和设施,开辟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开放,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服务。(四)、各地进行法制教育使用的相关材料科学、系统、权威,既要符合青少年认记特点和成长要求,又要充分体现法制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严密性。(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规划地培养专兼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聘任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对学科教师、法制教育辅导点要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尤其对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教师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壮大和提高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依靠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支持,开发开放法制教育资源,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要积极协调社区、家庭等社会资源,提供充足的教育设施和条件为中小学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

  李颍同志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还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与支持,尤其是学校、家庭、社会要形成教育网络,齐抓并管,创设一个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育人环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再好的学校教育也是苍白无力。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加上好的学校教育,这样对青少年的成长会更好。”


                                                                                                                    编辑: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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