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1-60109636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校史沿革 学院荣誉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教务处 学生管理处 财务处 后勤保障处 招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团委 资助中心 院务决策委员会 新闻宣传处 人事组织处 学院办公室

院系设置

人文政法系 经济管理系 计算机管理系 艺术传媒系 建筑工程系 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轨道交通学院

党团建设

党建新闻 理论学习 学生党建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学习中心

证书查询
入学查询
联系我们



教育时讯

位置:首 页 | 新闻资讯 | 教育时讯

教育部将严处论文作假:学生可开除 老师可解聘
日期:2013-01-30    浏览:805次     Aa:【大】【中】【小】

  学生可以开除老师可以解聘

  教育部“史上最严”论文打假

  专家认为严格执行才是关键建议弱化“以文论人”

  近日,教育部出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按照规定,购买、代写论文者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作为和学位论文紧密联系者,高校学生、老师和专家是如何看待这“史上最严”的规定的?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严处“买家和卖家”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学位申请人员的作假行为做出了规定。

  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不仅如此,办法还对高校、指导老师及学位授予单位,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其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发论文还要交“版面费”

  作为撰写论文的主角,学位申请者对此是如何看待的?采访中,大多数人都很支持。

  武汉大学古典文献学博士小李说:“学院要求每位博士最起码在C刊上面发表2篇或2篇以上的论文。目前,想要发表核心期刊最快要排队一个多月,版面费还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对于学校这样的要求非常支持的,第一可以保证博士生毕业质量;第二,博士生对于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本来就是应该的,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

  也有学生对评价体制提出质疑。华中师范大学文艺学博士小肖认为:“学校自始至终都要去我们发表两篇及以上科研论文,但是目前文学类核心刊物较少,杂志社对于学术论文质量过高,有些核心刊物发表周期很长,更重要的其要求的版面费对于我们全日制博士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也间接助长了学术造假行为滋生……所以,现行教育评价体制有待完善,是不是能更多的体现一些人文关怀?”

  网上“源头”难以控制

  作为高校的管理者,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长夏力认为,目前高校大学生在写学位论文时,大部分还是自己写,也不排除有的为了省事,直接找论文代写的人写了。

  “作为学校,我们首先要引导学生自己写论文,并告诉他们一旦论文作假的代价是什么。这个规定的出台,可以进一步加强反学术不端的力度。”

  不过,夏力认为,高校的作用恐怕也仅限于此。“学生购买论文,一般是不会找自己学校的学生写的。大多数卖主还是社会上的论文代写机构。要控制论文作假,关键是从源头上做文章,这不是学校能够解决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网上兜售论文的非常普遍,这些机构大多以“千字百元”的价格,直接通过网上交易,要管理确实难度不小。

  论文造假处理不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规定其实并不严。国内一直都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没有执行,现在又加强了而已。”

  熊丙奇说,在国外,如果出现了论文作假,作假者会被逐出学校,在圈内从此无法立足。国内目前还没有这么严,“造假成本太低,造成了目前的论文作假乱象。”

  熊丙奇认为,在执行该规定过程中,高校是关键。“目前很多高校为了自己的声誉或者论文通过率,对论文作假往往采取‘不执行、不调查、不处理’的三不规定。”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改变对学位授予的制度也很重要,“不要总是以论文来评价一个人,这样做其实就是变相地‘逼良为娼’。

编辑:新闻宣传处

友情链接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郑州市教育局 河南省教育厅
电话:0371-60109636
邮箱:zzlgxy01@126.com
邮编:450002
地址:郑州市西大街138号银座国际12层
网上报名
微信公众号
©1993-2025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院校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8006433号-1

郑重声明:近期发现有人假冒我院网站行骗招生,侵害我院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的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371-60109636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