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1-60109636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校史沿革 学院荣誉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教务处 学生管理处 财务处 后勤保障处 招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团委 资助中心 院务决策委员会 新闻宣传处 人事组织处 学院办公室

院系设置

人文政法系 经济管理系 计算机管理系 艺术传媒系 建筑工程系 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轨道交通学院

党团建设

党建新闻 理论学习 学生党建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学习中心

证书查询
入学查询
联系我们



教育时讯

位置:首 页 | 新闻资讯 | 教育时讯

教育部:不再新设“211”、“985”工程的学校​
日期:2011-12-31    浏览:1212次     Aa:【大】【中】【小】

 

  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当前,“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

  袁贵仁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教育部在高校领域有两项重要的标志性工程,即“211”工程和“985”工程,教育部与财政部、发改委一起对这些学校开展了中期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总的来看两项工程的决策正确,富有前瞻性,成效显著,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开始进入全面收获的时期。

  一是培养了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人才,汇聚了一批国际水准的大师和学者。二是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产生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在自然科学三大奖方面,在社会科学奖方面表现优秀。三是提高了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缩小了和国际一流大学的差距。

  袁贵仁表示,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和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当前,两项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现在211工程是112所,985所是39所,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开始进入了长期规划、动态管理、分段实施的阶段。同时为了更加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对非“985”学校中的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学科给予支持;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编辑:新闻宣传处

友情链接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郑州市教育局 河南省教育厅
电话:0371-60109636
邮箱:zzlgxy01@126.com
邮编:450002
地址:郑州市西大街138号银座国际12层
网上报名
微信公众号
©1993-2025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院校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8006433号-1

郑重声明:近期发现有人假冒我院网站行骗招生,侵害我院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的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371-60109636 【查看详细】